2010年,常州市新北区农林局要求各镇(街道)农村经管部门认真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,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,特别是健全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制度。一是在集体资金管理方面,要重点加强财务收支、预决算和财务公开制度,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。二是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,要重点加强资产清查、登记、评估和经营等制度建设,确保资产保值增值。三是在集体资源管理方面,要重点加强资源的承包、出让管理,建立公开协商、招投标、拍卖等制度,确保资源高效合理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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